景迈山古茶林里,茶树与林木相依共生,一套历经千百年才形成的生态系统,修复周期远比普通林地漫长。一旦林下原生植被被毁,简单栽下树苗,很难复原林茶共生的原貌。这一修复难题,摆在普洱资源环境审判的法官面前。碳汇认购替代性修复机制,正是当地司法机关交出的答卷。
修复之困:遗产地生态修复的现实矛盾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作为全球首个茶主题世界文化遗产,林茶共生的生态结构独特而脆弱。古茶树生长缓慢,林下伴生乔木、腐殖土层共同维系整个系统稳定。以往涉林案件常用的就地补植复绿,在这类地块常常陷入困境:新苗成活难,生态功能恢复周期漫长,难以抵消破坏造成的中长期生态损耗。
2023年10月30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谢某某滥伐林木案。谢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到谦六乡林地砍伐思茅松61株,立木蓄积23.86立方米,用于搭建厨房、种植茯苓。
审理中,承办法官没有止步于定罪量刑,直面这块林地的修复短板,向被告人释明恢复性司法理念,阐释森林固碳、涵养水源等生态服务价值受损的长远影响。谢某某充分认识危害,自愿认购碳汇承担生态损害责任。
精准施策:建立分类修复的司法规则
“遗产保护标准不同,生态修复不能一套办法用到底。”澜沧县法院副院长陶智芳介绍,普洱法院确立“刑事惩戒+生态修复”双重追责思路,核心是按需修复、分类施策。
机制划出清晰边界:具备立地条件、适合现场治理的,优先就地补植复绿;只有原址修复效果有限、生态损害表现为隐性、长期性功能损耗时,才启用碳汇认购、异地抚育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将碳汇履约情况、认罪悔罪表现纳入量刑综合考量,既守住法律惩戒底线,也压实生态修复责任。
碳汇修复跳出“在哪破坏,就在哪补种”的单点治理思维。碳汇资金统筹投向景迈山全域森林抚育、提质造林,以区域生态增益对冲局部生态损失,修复成效可测算、可核验,破解遗产地林区分散、管护巡查成本高、修复成效难监管的痛点。
由点拓面:个案探索转化为制度供给
首例碳汇修复案件的成功实践,为普洱全市资源环境审判提供了可验证样本。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总结办案经验,联合市林草局出台《关于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把个案探索固化为全市统一遵循的制度规范。
制度落地后,澜沧、思茅、景谷、宁洱四地法院先后在6件破坏林业资源刑事案件中适用碳汇修复。2025年10月,宁洱县法院审理刘某某盗伐林木案,被告人未经许可采伐思茅松13株,案发后主动投案,自愿认购8吨林业碳汇。
宁洱县法院副院长王威力介绍,当地碳汇收益定向用于造林增汇、退化林治理和林下产业培育。截至2026年8月,宁洱建成三大生态示范工程,总面积1.284万亩,累计实现二氧化碳减排50512吨,碳汇交易完成超百单,形成修复闭环。
法治赋能:为活态遗产守护提供司法样本
基层创新,契合顶层法治导向。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认可碳汇认购作为替代性修复的实现路径;同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条文明确替代性修复治理措施,为这项实践夯实法治根基。
从澜沧一案破局,到多县同步实践,从办案尝试到制度成型。在景迈山的保护链条里,司法碳汇不只是一项赔偿方式,而是用法治手段量化生态价值的探索。陶智芳表示,下一步法院将持续完善“原地补植+碳汇认购”双重修复机制,细化生态损害量化定损,紧盯固碳释氧、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以刚性精准司法守护古茶林原真性、完整性,守护这份千年遗产永续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