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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以“两约”为抓手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民政局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下简称“两约”)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在探索和构建“两约”良性机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两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化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机制,坚持把修订完善“两约”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两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使“两约”真正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力量的有力武器。

率先试点,积极探索“两约”试点

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完成之后,市民政局联合司法局等部门持续推进“两约”修订试点工作,在银海区平阳镇东山村、海城区高德镇高菜村等6个村(社区)创新开展“优秀村规民约示范村”“优秀居民公约示范社区”试点,以“两约”的制定、执行、监督为切入点,定规矩、转观念、改陋习、树新风,不断加强村(居)民共同参与的激情,充分发挥“小规约撬动大治理”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坚持自主制定。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协调组织、政法、司法等部门齐抓共管,积极动员,广聚民智,由村(居)民自主确定规约的内容、条款和原则,充分体现村(居)民的主人翁地位。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风土人情和特点,杜绝千篇一律、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以补足短板,破解难题为突破口,集中民意、汇聚民智,通过村民协商讨论、表决提高村规民约的执行力,提升村民认同感、参与感。基本实现“一村(居)一约,一约一特色”。“秸秆处理不能烧,垃圾分类好回收,房前屋后不乱堆,违法建筑必须拆……”在银海区东山村,一改以往“规约上墙”的模式,把村规民约编成七言山歌传唱,通俗易懂,村民记得牢;海城区地角街道上寮社区把居民公约内容融入到地方特色的咸水歌当中,加上戏曲的调子,变得朗朗上口、更接地气。创新的载体让规约深入人心。

三是坚持强化约束。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风向标”和“传感器”的作用,号召村民们重视家教、培育家风,勤俭节约、厚植美德、弘扬正气。群众组织参与到“两约”的宣传、执行、监督中,使之内化为村(居)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找准方法,精准提炼“两约”主体内容

今年,北海市民政局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涵盖六大类参考内容的新“两约”,通过一事一约的形式规范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本内容。

一是在共谋共建上做加法,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和相关单位对参考内容逐条把关,推动基层司法部门靠前指导。二是在文本内容上做减法,针对农房管控、环境整治等村级普遍性治理难题以及公共空间管理、高空抛物等居民小区普遍性治理难题进行总结归纳,并逐一评估现有条件下的操作可行性。三是在赋权增能上做乘法,在参考内容中设置兜底条款,赋权各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条款、细则和实施办法,推动各村(居)因地制宜地修订好“两约”。

点面结合,“两约”成效初显

一是“约”出新面貌,通过“两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村(居)民集体意识得到增强,积极参与村(社区)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在海城区赤西村,分类垃圾桶有序摆放,村道干净整洁,河塘清澈、田野叠翠,臭水沟已不见踪影。现如今,赤西村已经成为了精品旅游示范村,每年游客量均超过10万人次。

二是“约”出新风尚,通过“两约”的修订执行,使村(社区)有规可依、有规可循,秩序更加井然。“不电鱼、炸鱼,不用高压水枪吹沙虫……”银海区银滩镇下村村规民约中细致的生态环境保护条目,形成了大家共同的约束,把绿水青山作为留给子孙后代的金山银山。

三是“约”出新格局。通过“两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促进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两约”,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不断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两约”规范了农村红白理事会,保证了红白理事会建与管并重,增强了广大村(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培养了群众自治意识,培育了城乡发展动力,提升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截至目前,北海市430个村(社区)围绕乡村振兴、移风易俗、爱国卫生整治等工作全部完成了“两约”的制定修订工作。通过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两约”,引导各村(社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城乡社区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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