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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织密网络 精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

北京市聚焦全市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通过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保障清单、织密养老服务网络等措施,有效匹配养老服务资源和养老服务需求,确保每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有人管、服务需求能快速响应,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坚实支撑和保障。

精准保障,基本养老兜底线

明确范围,确保服务“兜得住”。2020年4月,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将城乡特困老年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普通家庭中失能失智重度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三类老年人纳入本市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分层分类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托养和照护服务。

规范评估,确保底数“摸得清”。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残联深入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现有伤残等级鉴定衔接,制定《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规范》,印发《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规定评估对象、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结果应用领域等。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建立评估信息系统,为全市老年人能力水平整体情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在居家个人申请与机构集体申请的基础上,通过比对筛查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残疾等基本信息数据库,确定全市基本养老对象信息。目前,全市在册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为30.5万人,其中居家养老的24.7万人,机构养老的5.8万人。

整合政策,确保困境“有保障”。集成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制度,为困难老年人每月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00元到300元,为重度失能或残疾老年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200元至600元,为高龄老年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至800元,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时申领三种补贴,最高每人可达1700元,全市2020年累计发放补贴津贴21.49亿元,惠及76万老年人。

精细管理,驿站服务接地气

动态识别,确保服务“全覆盖”。按照养老服务区域无缝衔接、服务人群全覆盖原则,以每个驿站服务覆盖200-300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标准,将市局数据库中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身份信息交到驿站,要求驿站主动沟通、建立联系。同时要求驿站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有老年人“举手”申请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要动态完善核实,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全覆盖。

明确清单,确保责任“全落实”。要求各区和街乡镇切实履行养老“属地责任”,指导驿站制定驿站的主体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同步督促驿站将“三个清单”在责任片区所属的社区或村、驿站服务场所予以公开公示,还要将“三个清单”主动送到责任片区内每一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手中,确保责任片区内每位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都知道有困难找谁、都明白驿站能为自己做什么。

未诉先办,确保需求“全响应”。由政府买单,通过驿站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暖心服务等基本养老服务,确保服务需求能快速响应。要求驿站根据服务清单的内容,每周定期上门服务,在上门服务过程中主动发现需求,将“接诉即办”的机制,转变为“未诉先办”的理念,让老百姓真正得实惠、有获得。

精心服务,长期照护上台阶

提质机构,确保老年人“住得上”。稳步推进兜底养老设施的建设,督促各区按时完成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任务,全面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改革,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住得上”养老机构。

提高补助,确保老年人“住得起”。修订出台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办法,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全覆盖,对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失独、其他重度残疾人等5类服务对象给予每月1200元-3600元的入住机构补助,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住得起”养老机构。新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到机构养老的政府保障对象是原来的两倍多。

提升服务,确保老年人“住得好”。推进医养服务深度结合,建立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协作机制、驿站与卫生站衔接机制,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医养合作协议签约率达100%。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完善了重大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建立起信用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多措并举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上台阶,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在机构中“住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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