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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残疾人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的职能,大力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和救助关爱工作,有效保障和维护了残疾人群体的权益。

落实“四项牵头任务”

开辟残疾人福利工作新格局

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由民政部牵头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的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有4项:牵头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牵头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康复辅具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牵头制定关于加快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牵头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近年来,民政部认真落实好“四个牵头”任务,逐步构建起与残疾人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制度供给、产品供给、服务供给“三位一体”的残疾人福利工作格局。

2015年,民政部会同中国残联推动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之后陆续建立了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今年,民政部又会同财政部、中国残联出台了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意见,推动便民利民运行机制和加强补贴精准管理。截至2021年第二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1198.1万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1481.3万残疾人。为方便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民政部还会同中国残联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我国第一个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填补了残疾人福利制度的空白,开启了“制度供给”的新征程,直接提高了残疾人的幸福成色。

2016年,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安排。随后,民政部牵头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全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目前,整个产业呈现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则探索创新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模式,推进了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用不起”的问题,让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更加方便,生活品质大为改善。上海是全国唯一全域参加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的省份,到2021年,上海实现了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点在街镇乡全覆盖。

2017年,民政部会同国家卫计委、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和组织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弥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薄弱环节,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2020年,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等文件,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专业社会组织发挥技术支撑、指导和辐射作用,引导专业力量深入村(社区)等基层开展服务。

2018年,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印发了《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从服务提供、内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残疾人服务机构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这对加强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促进作用,对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也有很大帮助。

立足“三个聚焦”

织密扎牢残疾人关爱保障网

“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既对新时代民政工作提出了鲜明要求,也为保障残疾人权益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民政部深入研究新时代残疾人帮扶工作的新特征,准确把握“弱有所扶”目标定位,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不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

民政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残疾人救助帮扶工作。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制度,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残疾低保对象1076.8万人、残疾特困人员107.5万人。进入“十四五”,民政部一如既往地加大对残疾人的救助帮扶力度,从做好困难残疾人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高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指导各地落实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并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提供必要的照料服务。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残疾儿童一直是民政部门关爱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推动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完善残疾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将父母双方均为重度残疾人的8万名儿童,一方重残另一方死亡或失踪的4.79万名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接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为生活在福利机构中的孤弃儿童实施手术和医疗康复,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回归家庭。2018年,民政部制定《“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将救治对象从福利机构延伸至社会散居孤儿,救治病种从专科手术矫治拓展到全科医疗康复。截至目前,民政部累计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17亿元,使近22.3万名孤儿得到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

老年残疾人也是民政部始终关注的一个群体。近年来,民政部积极会同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养老服务与残疾人服务的协作配合,共同打造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工作中,着力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照护服务能力,加强对特困老年人、适宜与老年人集中供养的特困残疾人的照护保障。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做好老年人服务的基础上,将残疾人纳入其中,整合资源,统筹开展服务。加强老年人与残疾人相关政策衔接,研究制定《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国家标准,研究探索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等与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的衔接,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和服务补贴政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衔接,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衔接。

树立协作配合意识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民政部作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成员单位,作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府职能部门,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要格外关注、格外关心”的嘱托,在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同时,与相关部门特别是中国残联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合力推动相关工作。

协力制定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配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等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从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合力推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配合中央政法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单位,推动平安中国建设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救助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制订《“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快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十三五”期间投入18亿元实施各类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目前已达到144家、床位6.7万张,有力地支持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

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要求,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民政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积极做好对象审定、服务提供、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强与养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康复等工作的衔接,培育发展了河南驻马店、南阳等一批示范典型,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有力助力了残疾人脱贫攻坚。

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民政部将积极贯彻落实好规划要求,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福利服务水平,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残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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