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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批评学生时扇耳光被停职 如何拿捏好惩戒的度?

陕西志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日前通报,志丹中学副校长杨向龙在制止学生追逐打闹及批评教育过程中,对学生白某实施了扇耳光、脚踢等过激行为,已被暂停职务。

制止学生追逐打闹和批评教育,是教师的职责和权利。但扇耳光、脚踢等行为,显然就有违师风师德。每每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的事件被媒体曝光,都会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这足以证明,整个社会已不再容忍此类行为的发生,而这种态度已渐渐转化为共识。

显然,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体罚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很难挽回的伤害。比如,2018年,河南栾川男子常某尧因为在读初中时被老师体罚、殴打,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教师一时之间的“情绪失控”,很有可能成为孩子一生难以愈合的伤口。因此,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可取,也不符合日益文明的社会文化。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错误既然已经铸成,更应勇敢面对。为人师表,不妨对同学说一声“对不起”,不要让一次伤害事件成为师生双方心中化解不了的疙瘩。该事件留给我们的另一重思考是:对打闹的学生,到底该怎样处理才算“妥当”?正如新闻评论区里不少网友所言,随着生活条件的优越,一部分任性的同学越来越调皮捣蛋。还有网友认为,对待这样的孩子,单纯的摆事实、讲道理,可能很难起到作用,必要的管教才能让他们“长长记性”。

这就反映出当下广大教师在工作过程中的困惑:视而不见、放任纵容,就未能尽到教育的责任;严厉管教、粗暴呵斥,又有可能造成难以预估的后果。说到底,还是要拿捏好教育行为的“度”。

2021年正式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了中小学教师可行使多种教育惩戒手段。然而,虽然有规则做“靠山”,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恐怕仍无法在短期内完全消除。关键就在于,必须合理地界定惩戒的“红线”。

问题在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可能被限定在规定的条条框框里,更不可能被预测。怎样让教师、学生、家长都没有后顾之忧,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应该建立教育惩戒权的监督、救济机制,如在学校中建立方便、简易的学生投诉通道,利于学生维权;同时,对于教师依规行使惩戒权而遭受处罚的情况,也应建立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换句话说,用有弹性的制度保障各方权益,对惩戒权要抱有“且用且完善”的态度。

不管怎么说,针对学生的暴力行为都不该有,当事教师理应深刻反省自身行为。当然,我们也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相关制度,保证教育过程不会误伤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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