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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上海市在7个区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放管服”改革,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以及民政部有关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

婚姻登记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基本公共服务高频事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本市执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本市户籍人口跨区流动成为新常态,人户分离现象明显,市民在工作地、居住地申请跨区婚姻登记的需求和期盼日益增多,有必要加快推进本市婚姻登记制度改革,推动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满足市民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根据民政部关于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

自2022年9月1日-11月30日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将正式实行全市通办.

试点的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双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在试点期间:既可以在户籍地的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在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这7个试点区中的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自主选择在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这7个试点区中的任意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暂不纳入试点的事项

考虑到全市通办尚处于试点阶段,补领婚姻登记证,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全市通办,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办理方式

为做好本市婚姻登记场所疫情防控,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本市婚姻登记以预约为主,市民可于8月31日起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民服务”、支付宝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浦东、黄浦、徐汇、静安、普陀、闵行、松江任一试点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跨区办理的预约。试点区每日接待情况不同,市民可拨打各试点区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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