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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市探索实施“344”工作模式 全力提升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

山东邹城市自2017年12月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以来,立足实验主题,科学把握农村改革和治理创新的总体要求,瞄准“群众参与少、自治浅层化”问题,强化“三个重点”,健全“四项机制”,开展“四项活动”,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全力提升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让村庄成为村民夏天的“阴凉地”、冬天的“暖墙根”。

一、突出 “三个强化”,确保农村社区治理常抓常新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市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市镇村三级联动的领导体制。印发《关于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实施意见》,将三年实验活动主题分别确定为“规范创建年”、“工作创新年”、“实效提升年”,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建立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到具体研究、及时解决,保证创建实效,建立起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重点对农村社区治理三大主体进行分类指导。抓住村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村级“两委”成员和优秀党员示范培训、党员冬训和社区工作者专题培训”的“1+4”教育培训制度,指导他们熟悉社区治理概念、更新工作理念、掌握工作方法,将工作重心由管理逐步向服务转移。发挥村民代表“村民代言人”作用,印发《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收集意见、拟定方案、民主讨论、联席商议、民主表决、决议公告、组织实施“七步走”工作流程,为全市32400名村民代表颁发《村民代表证》,实行村民代表持证上岗、村民代表联户和公开承诺制度。夯实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察干事”平台,印发《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全市858个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自我监督,将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三)强化典型引导。注重示范推动,在实验区创建初期,每镇选取一个社区进行典型培育,做强社区硬件、提升社区软件、提炼经验做法,通过各镇互看互评的方式学亮点、找差距,达到共同提升完善的效果。加强村级信息化建设,利用邹城市智慧党建云平台等载体,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村级事务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实行村级事务公共服务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确保党员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落实村民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健全“四项机制”,推进农村社区治理规范化

(一)健全“阳光村务”全程公开机制。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镇村干部绩效奖惩、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实行村级财务预算逐笔逐项公开,事前拓展公开内容、公开过程和公开领域“一明细三拓展”的事前公开制度,让村民提前了解村里重大事务所需资金预算情况,待群众审核同意后再实施。规范修订公开目录,编制党务、财务、村务三大类25小项,合理设置村务公开栏,专人维护、全程公开,让村务公开栏成为一面“明白墙”,成为村民监督村务、参与治理的重要阵地。实行镇街自查、市级检查、全市通报“两检查一通报”督查制度,推动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有机衔接,进一步提升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

(二)健全“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村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监管薄弱”等问题,分资产资源、财务管理、住宅土地、救灾救助、计生医疗、户籍服务、党员管理等七大类30小项建立村级事务清单,村干部做好执行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全程监督。加强流程再造制度创新,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分资产资源、财务管理、三务公开、便民服务、党员管理、其他事项六大类30小项编制村级事务流程图,规范村级事务运行。全市16个镇街均成立财务代理中心,实行“五人会签二审”财务审批机制和“村财村用镇监管”制度,村里所有开支都要经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报账员、经办人五人会签,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盖章,经镇街财务代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入帐报销。

(三)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民生代办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实施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咨询、受理、全程委托代理“一站式”服务,全市858个行政村,每村明确一名民生代办员,主要承担事务服务、信息服务、政策咨询、收集民情等“四项职责”。镇街设立民生代办服务中心,市统筹建立民生代办管理考核体系,梳理社区公共服务事项46项,通过下沉镇街工作人员、民生代办员轮流坐班等方式,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接待、受理村民前来办事或反映问题,负责填写村级代办日志,记录代办情况,并按代办程序及时上报反馈。

(四)健全“民事民议民办”社区协商机制。规范协商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统一印制配发《邹城市村(居)务公开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记录簿》,制定协商指导规程24条,协商事项指导目录56项,明确提出议题、确定议题、事先告知、组织协商、决议执行、过程监督“六步走”协商程序,逐步完善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社区服务中心为阵地、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监督、村民代表等积极参与的农村社区议事机制,形成以党组织为领导、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社区协商为主要形式的社区治理实践。

三、开展“四项活动”,夯实农村社区治理基层基础

(一)开展每周两次的“民生代办日活动”。全面推行“民生代办制度”,规定周二、周四为集中办公日,在社区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咨询、受理、代办,让广大村民足不出户就能办理95%以上的公共服务事项,擦亮了“一次办好,‘邹’全服务”品牌。民生代办年均为村民代办解决各类民生保障事项3万余件次,办结率98.8%,民生类信访案件总量较上年同期下降34.6%。民生代办制度变行政审批由“群众跑”为“干部跑”,民生服务由“政府办”为“政府送”,实现了办事 “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打通了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米”。

(二)开展每月一次的“村务监督日活动”。村务监督日活动在每月的1日至10日之间进行,主要负责民主理财,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当月村集体收支单据票证逐一进行审理,将审理结果向全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镇街财务代理中心统一支付、记账。通过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积极参加、事后及时公开的机制,把监督渗透到村级财务管理的每一方面。据统计,通过村务监督日活动,2019年以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拒审不合理开支1056笔,有效地堵塞了财务漏洞。

(三)开展每月一次的“阳光议事活动”。建立“阳光议事”制度,每月15日定期开展议事协商活动,畅通村民诉求表达渠道。在协商会议召开两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协商内容及参加协商人员进行集中公示,15日准时召开协商会议,将会议形成的决议进行公示并及时组织实施,协商结果及落实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2018年以来,通过协商活动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600起,收集关于村庄发展的意见建议近1.4万余条,以“民事村办”方式办理为民服务事项4800余起,办结率达98.7%,架起了干部与群众沟通协商的桥梁,进一步密切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开展每年两次的“民主管理日活动”。统一规定每年1月5日和7月5日为全市“民主管理日”。在“民主管理日”,由村委会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开展村干部述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履职情况点评、提出意见建议以及对村干部进行划票测评等活动,驻村干部全程指导监督,带领村干部认真分析村民代表提出的意见,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对会议形成的决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定村干部年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2019年两次“民主管理日”活动,全市858个村的村民代表共向村“两委”提交合理化意见和建议1738条,其中有1461条被采纳,实现了民主管理由“背靠背”向“面对面”转变,极大提高了村级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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