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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持续完善老年人福利 已有1420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

人民网北京9月8日电 (记者温璐、宋子节)今天上午,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民政工作有关情况。

“社会福利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加快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会上,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李保俊介绍,民政部持续完善老年人福利。推动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了省级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分别惠及3069.5万、447.9万和78.9万老年人,已有70.2万老年人享受综合补贴。强化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已有1420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371.7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帮助他们安享晚年。

此外,民政部深化拓展儿童福利。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养育孤儿16.9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28元和1288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77.9%和83.1%,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惠及残疾孤儿近22.3万人次,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力8万多人次圆了大学梦。着力提升孤儿养育质量,制定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拓展保障范围,将34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制度保障,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关爱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国共配备5.5万名儿童督导员、66.7万名儿童主任,常态化为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另外,民政部还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推动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普遍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截至目前,两项补贴分别惠及1181.2万困难残疾人和1532.2万重度残疾人。推动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2012年-2021年,“福康工程”累计为中西部地区福利机构中的残疾人免费发放康复辅助器具14.3万件。加强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累计安排69亿元实施新建、改扩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或者社会化照护工作,增强了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李保俊表示,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持续完善制度、强化服务、提升水平,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迈向共同富裕提供更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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