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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县精准做好困境儿童生活保障

近年来,凤阳县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细各项关爱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保护体系和运行机制,营造“孤儿不孤,困境不困”的良好成长环境。

提补贴之标,强化基本保障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凤阳县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凤阳县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健全申报、审批机制,强化精准保障。扩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将仍在普通高中、中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截至8月,全县现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8人,其中集中供养12人、社会散居孤儿4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4人。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县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510元提高至1700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300元,其中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

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07.941万元,其中7、8月提标部分补助金额9.98万元。

筑护苗之基,健全保护机制

2021年,凤阳县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主任,分管民政的副县长和分管公安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32个县直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构建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办公室具体协调、成员单位按责履职的工作格局。设立17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6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2022年,1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已全部建设完成,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打包交由专业社工机构运营,聘请专业社工对社工站运营进行专业督导,确保社工服务质量。

全县共配备1名县级儿童督导员、17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235名村(居)儿童主任、34名乡镇(街道)社工,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体系全覆盖,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长效走访评估与关爱服务机制。

除日常的温暖守护之外,凤阳县还将目光聚焦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求学梦,在人生道路的关键路口,助力他们梦想起航。

凤阳县民政局针对年满18周岁的孤儿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活动,为全县在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孤儿提供每人每年1万元教育资助;2022年认真落实《安徽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将年满18周岁继续在高校、高职、中职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仍然纳入助学保障范围,在继续享受原有基本生活保障基础上,另享有0.6万元以内的助学补助。

为扎实办好这件暖心的实事,发动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所属区域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孩子家庭进行仔细摸底排查,主动匹配政策,全面掌握符合助学工程条件的孩子们在校情况等基本信息,宣讲福利政策,协助办理申请,推动政策找人,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政策落地落实。

经摸排,2022年符合享受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33人,其中孤儿18人,每人每年1万元助学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人,每人每年0.6万元。

合关爱之力,托举美好未来

凤阳县采取“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充分发挥爱心单位、专业社工、购买服务、社会力量等,形成政府主导保基本、社会组织作补充、社会参与献爱心的关爱帮扶困境儿童新格局,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爱心慰问、志愿服务、法治宣传、安全教育宣传、结对帮扶等活动。

今年以来,各乡镇社工站累计服务留守和困境儿童3500余人次;签署防溺水宣传床头贴回执4000份;捐赠学习与生活用品等爱心慰问礼300余件;“四点半”爱心课堂每月开课不少于25次、3个暑假夏令营公益托管班贯穿整个暑假始终,解决了留守和困境儿童“看护难”问题;依托特定节日开展“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童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我们的节日·中秋”等主题活动46次。(安徽日报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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