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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增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中国社区发展网讯  近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2021年1月1日起,东莞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分别同步提高至每人每月1760元、1650元。近年来,东莞市民政局一直坚持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制机制,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增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确保困难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聚焦民生,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梳理整合“10+1”的社会“大救助”政策体系,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先后修订出台《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系列民生保障制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春节慰问困难群众常态机制,实施低保分类施保、食品燃气水电补助、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等制度。

提标扩面,稳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连续三年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2021年1月1日起提高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并继续为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食品燃气水电补助金80元;及时修订形成《东莞市临时救助办法》(送审稿),进一步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积极构建“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救助相结合的临时救助制度;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加强联动,不断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调整建立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有效整合有关部门资源。2020年3月,在该协调机制下设立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推动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协调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社会救助专项工作会议,共同推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分类施救,切实落实“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压实各园区、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作用,加强摸底排查,通过入户走访、积极宣传、主动发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救尽救。对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通过慈善项目、“民生大莞家”项目等措施,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属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帮扶。此外,积极协助教育、医保、住房建设等部门实施各类专项救助,以及慈善组织实施“海豚计划”脑瘫儿童康复项目等慈善救助。

压实责任,逐步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水平。印发《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对东莞市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按有关标准及时发放护理经费,更好地保障特困人员合法权益,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提供更全面、细致的护理服务。督促各园区、镇(街道)民政部门优化和整合力量,通过上门探访、电话视频等方式,重点对低保对象中的单独居住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天进行走访跟进。

  精准施策,做实做细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指导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东莞市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全面入户核查,核查比例100%;每年牵头协调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提供全市社会救助对象的婚姻、车辆、就业、房产等相关情况信息,核对比例100%。此外,建立和规范镇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持续深化低保专项治理,推动实现政策供给不断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更加便捷、资金监管更加有效、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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