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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区漕泾镇:党建引领“法治”融合 创新基层治理新格局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水库村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中,水库村以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形成了党建引领下的“三会三话”工作法,使党建基础不断夯实,基层法治持续优化,村级重大事项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决策运行,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让村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把基层治理变成群众参与的生动实践,描红水乡振兴画卷的“最美底色”。

以深化村民监督为导向,建好平台,以“三会”聚民心

水库村党总支及时转变思路,牢牢把握“村事民定”“全过程参与”的原则,紧紧依托“三会”制度,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按下基层治理“快进键”,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

水库村党总支在动员村民开展乡村振兴建设时,村域项目数量多、工期紧,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很多,甚至出现有些村民不理解不支持,阻碍项目进度的情况。结合村域实际情况,建立“三会”找准支点,以最大限度凝聚民心谋共识。召开决策前的听证会,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论证,尽量征求村民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召开施工中的协商会,召集工程投资方、承建方、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村民召开宅基头的协商会,对施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引导村民参与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召开项目建成评议会,一同评议“家门口”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标准,群众说“好”,才能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牵线搭桥,以“三话”汇民意

水库村党总支通过搭建村委和村民之间的对话平台“三话”工作法,鼓励村民在乡村建设过程中积极参与,村委会协调项目投资方,为村民提供“家门口就业”方案,让村民参与项目的筹划和建设过程,既改善了项目方与村民之间和谐共生的关系,降低乡村建设的成本,也降低公共品的维护成本,同时,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话”工作法,即热线通话。线上线下相结合,主动公开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值班电话、人民调解员联系方式,充分发挥12348上海法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作用,让群众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接访答话。制定每周二村干部接待群众日,集中将群众问题进行收集,并及时进行答复。每月安排村居法律顾问现场接待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上门谈话。对纠纷矛盾较为突出的群众进行个别上门谈话,了解和掌握实情,妥善化解纠纷。

以创新治理模式为目的,层层推进,以“法治”集民智

村党总支充分运用“三会三话”工作法,挖掘召集相关人员,成立调解队伍。在乡村振兴重点规划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中,通过特定相关人员跟进一个项目的方式,有效调处解决建设方和村民之间因沟通不畅、不清而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帮助各项工程顺利进行。

治理重心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的转变。水库村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将关口前移,树立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超前意识,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治理主体从单一向多元的转变。推进基层治理,必须坚持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使老百姓主人翁地位真正得到实现。水库村主动吸纳村里的老党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乡贤等各方力量,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变乡村治理“独角戏”为多元共融“大合唱”。治理方式从管控向法治保障的转变。水库村秉持以法治精神来引领基层治理的理念,采用“总则+细则”的模式修订村规民约,内容涵盖村风民俗、宗教信仰、宅基房出租、环境治理、土地管理、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实现事事有规可依,件件有约可循,村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矛盾纠纷、上访事件逐年下降,走上了治理有效良性发展的高质量平安建设之路。

水库村党总支将持续以党建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以全过程民主、全周期管理、全人群覆盖、全方位指导为要求,促进党建与治理的有机融合,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别样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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