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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巧用“1236”工作法 提升救助工作质效

今年以来,淄博市张店区民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总体思路,创新“1236”社会救助工作法,打造“‘张’显关爱 ‘救’在身边”社会救助品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1”是成立一支队伍。在全区成立一个千余人的社会救助工作服务队,注重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将社会救助触角延伸到社区、楼宇,走千家、进万户,今年以来,及时解决各类群众救助诉求累计百余件。

“2”是开好两个会议。组织开好社会救助政策宣讲会,着眼于提升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邀请市局、组织本局熟悉政策业务的救助政策宣讲分队到全区8个镇(街道)巡回开展政策宣讲,半年来,共有1200余人接受培训。组织开好救助工作研判会,根据突发情况,特别针对基层在低保扩围、临时救助中遇到的困惑、堵点、难点,市、区民政局及时到基层一线,共同分析研判,答疑解惑,目前已召开5次研判会,梳理解决疑难问题40余件。

“3”是完善3个机制。一是优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联动机制,实现“分级响应、全面摸排、层层筛选、重点抓取”,使得信息收集全覆盖、入户排查更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报、救助帮扶更有力。二是强化部门高效协同配合机制,民政部门牵头,强化与残联、教育、公安、人社、农业农村、医保等部门的数据互通共享机制,推进部门之间信息数据比对,坚持重点信息月比对,常规信息全对接,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常态监测,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遇困群众、重病患者等对象的比对监测,促进社会救助信息化,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极大提高救助时效性。三是完善通报督导机制,定期对各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于短期内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实地解决问题,确保救助工作顺畅开展。

“6”是落实6个必访。依托社区网格化工作平台,每月坚持对六类困难群众必访一次,即每月至少到低保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居民家庭、失独家庭、高龄独居老人和重点监测困难家庭探访一次,及时掌握各类群体的生活近况,询问生活困难,满足基本需求,全面推动社会救助基层服务质量提升,让社会救助更加便捷高效有温度,让困难群众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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