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7日消息,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再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再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担任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再勇简历
李再勇,男,仡佬族,1962年8月出生,贵州务川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8年,李再勇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2000年任遵义市委常委,并继续兼任红花岗区委书记,2001年调任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并于2007年分管州政府常务工作。
2008年,李再勇调任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2011年调任贵阳市市长,2013年任六盘水市委书记。
2016年12月,李再勇任贵州省委常委,2017年1月兼任省委秘书长,2017年8月任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
2018年1月,李再勇任贵州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当年5月卸任贵阳市委书记职务,2022年1月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