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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市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

近日,嵊州市民政局下发《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在2021年度的基础上持续加压,全面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促进该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将2020年度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14家社会组织名单作为整治重中之重,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针对不同类型采取不同措施,鼓励上述社会组织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摸排新成立一年内未开展活动、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和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二是实施分类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整治。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或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及时给予办理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或类同合并的社会组织,民政局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整改方案。

三是强化工作联动。民政部门主动与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常态化的会商机制,将整治工作纳入会商的重要议题,明确分工,加强协同,形成整治合力,深入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整治措施,引导“僵尸型”社会组织主动来办理注销手续。对情况复杂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主动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打通“堵点”、解决“痛点”,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查机制,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加强定期排查,将新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纳入整治范围。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推动无效低效社会组织有序退出。进一步用好信用信息监管,及时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开曝光整治名单,以警示促自律,加强社会组织风险防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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